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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到底哪些收入要缴税?

来源:劳动报 编辑:市总工会办公室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6-11-18

“五险一金”也要缴税?


根据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就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发年终奖如何缴税?


个人取得的年终奖,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计税办法为:先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按“年终奖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计算出应纳税额。


需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当年终奖数额超过某个临界点哪怕1元时,对应的纳税税率将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一旦遭遇了计税的临界点,可能会出现“多发少得”。如某职工能拿到18000元的年终奖,那么其应纳税为540元,若多拿1元年终奖的话,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695.1元。


另外,国家对年终奖有优惠计税的特殊方式,每人每年有一次机会将一笔一次性收入分摊到12个月计税。对于大多数职工来说,一般不宜把年终奖分摊到平时收入。但是对于高收入人群,需要合理调整月工资总额与年终奖的分配。


生育生活津贴要缴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也要缴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老邓月工资只有9000多元,只得到了2-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太可能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假使超过怎么计税呢?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因此,即使超过,也不是按照单月工资收入那样累加后一次性计算的,而是按照工作年限平均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