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颂伟大时代 为祖国喝彩” 全市职工合唱展演活动的通知 - 通知公告 - 工会新闻 - 郯城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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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颂伟大时代 为祖国喝彩” 全市职工合唱展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临沂市总工会 编辑:市总工会办公室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9-08-08

           各县区总工会,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总工会,蒙山旅游度假区工会,临沂矿业集团公司工会,市直产业(系统)、大企业工会,中直、省直驻临单位工会,各大专院校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

为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歌颂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的历史巨变和辉煌成就,展现我市职工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和活跃广大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联合举办“颂伟大时代 为祖国喝彩”全市职工合唱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临沂市总工会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 临沂市工人文化宫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合唱的形式颂祖国华诞,赞工人力量,唱响新时代中国梦。

三、参加范围

各县区(开发区)总工会,市直产业(系统)、大企业工会,市直机关单位工会组队参加。合唱队员应为在职工会会员,身体健康,热爱合唱艺术。

专业演艺人员不得参加。

四、参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届合唱展演活动采取逐级选拔、集中展演的形式进行。活动自2019年8月初开始至9月底前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广泛发动阶段(814日前)。成立全市职工合唱展演活动组委会,统筹合唱展演各项活动。各级工会要建立相应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对活动方式、内容提出明确要求。要采取多种方式,在基层企事业单位中广泛发动,组织更多职工参与到合唱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月15-26日)。各级工会组织要统筹安排,精心策划,有计划地组织职工进行学、练、排、唱,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市广大职工中掀起合唱活动热潮,8月26日前完成职工合唱队伍的选拔,以视频形式参加全市职工合唱展演初评。

第三阶段:展演初评及集中评比阶段(8月底-9月底)。8月底至9月初,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单位报送的视频作品进行初评,选出部分优秀合唱队伍,参加9月底前在临沂大剧院举办的现场合唱展演比赛活动。比赛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将另行通知。

五、参演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总工会,有关大企业和市直单位(系统)工会要在广泛开展职工合唱活动的基础上,各推荐1支优秀合唱团队参赛,演唱一首歌曲,每首演唱时长不超过5分钟,录制成现场合唱视频资料(禁止前期录音对口型,格式为MP4),连同报名表(见附件1),于8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lyxjb@126.com,参赛作品文件名统一为“单位+曲目名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演唱过程必须完整,除歌曲名称和演唱单位名称外,视频中不得添加其他字幕。所上传视频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原唱,如发现假唱等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3、各参赛队参赛人数为60-100人(含指挥、钢琴伴奏、领唱等),无男女比例和年龄限制。

4、伴奏方式有三种:伴奏音乐、现场钢琴伴奏(钢琴由组委会提供)或无伴奏。比赛前组委会将对伴奏音乐进行严格审查,比赛时严禁使用还音。

5、组委会推荐30首红色经典歌曲(见附件2),参演作品既可采用推荐曲目,也可自选曲目。自选曲目内容应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国梦”等时代主旋律为主。

6、鼓励演唱经改编创作以“中国梦”为主题的优秀合唱作品,并注重创作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创作歌曲在报名时须注明“创作”两字,并同时报送歌谱(含歌词)。

7、比赛服饰以本单位工装为主,要求统一、美观、整洁,体现行业特点,符合大众审美观。

8、已获省级以上奖项的合唱团作品,不再参演参评。

六、评审及奖励

本届职工合唱展演将组织专家评委现场为参演团队进行评审,采取现场打分、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获奖名次。同时,根据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奖牌或证书。

参加初评的优秀演唱曲目将通过我市主流网络媒体平台进行展示;在临沂大剧院举行的全市职工合唱展演活动演出视频将在临沂电视台进行展播。

联系电话:8726723。

 

附件:1、全市职工合唱展演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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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全市职工合唱展演活动推荐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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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总工会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