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沂蒙工匠”推荐选树工作的通知 - 通知公告 - 工会新闻 - 郯城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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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度“沂蒙工匠”推荐选树工作的通知

来源:临沂市总工会 编辑:市总工会办公室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9-07-05

         各县区总工会,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总工会,蒙山旅游区管委会工会,临沂矿业集团公司工会,市直产业(系统)、大企业工会,中直、省直驻临单位工会,各大专院校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部署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沂蒙精神,进一步增强产业技术工人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充分发挥“沂蒙工匠”示范带动和榜样引领作用,建设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和《关于实施“沂蒙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选树命名一批“沂蒙工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推荐原则、数量及条件
         选树范围:面向全市各行各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侧重“十优”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技能等级、工作年限、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
         选树原则:选树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自下而上、逐级选树推荐。
         选树数量:全市选树命名“沂蒙工匠”10名。
         选树条件: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遵纪守法,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沂蒙精神,有良好职业道德,目前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践行工匠精神。爱岗敬业、钻研技术、严谨细致,对自己从事的工作或生产的产品做到了精益求精、专业专注、创新卓越,并取得了优异工作业绩。
         2.掌握高超技能。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拥有高招绝技,技能技艺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3.具有突出的领军作用。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参加“名师带徒”等活动,帮助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成长进步。
         4.做出突出贡献。在企业小改小革、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等方面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并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荐方式及评选程序
         推荐方式:1、各县区(开发区)总工会,市直系统、大企业工会负责本县区、本单位“沂蒙工匠”的寻访、推荐、宣传等各项工作,根据选树条件和要求,向市总工会推荐3-4名人选。2、各市级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可依据条件和要求,直接向市总工会推荐。3、开辟微信报名通道,职工可关注“沂蒙工众”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经市总线下面试、各方征求意见后,择优纳入候选人。
评选程序:1、资格审核。市总依据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及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根据需要到基层单位进行走访、核实。2、公众参与。网络投票占总分数的10%;邀请专家教授、知名劳模代表、相关委办局领导和行业专家、媒体代表等组成评委会,保证视角的多样性和选树的权威性,进行评审。市总主席办公会依据网络投票和专家打分结果、行业代表性、年龄层次等,研究确定命名人选。
研究确定的“沂蒙工匠”人选,在临沂日报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命名奖励。
         三、命名奖励
         市总工会授予“沂蒙工匠”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和一次性奖金10000元。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同时授予临沂市振兴沂蒙劳动奖章(已获市级奖章以上荣誉的不再重复授予)。
         四、相关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沂蒙工匠”选树工作,要把握时间节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工匠选树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开展工匠寻访、发掘工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和传播平台,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把宣传弘扬工匠精神、劳动精神贯穿选树工作的全过程;要严肃工作纪律,从严把关,确保推荐人选能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对于弄虚作假及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人选,查实后取消其参评资格及单位推荐资格。
各县区、各单位请于7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1、“沂蒙工匠”推荐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沂蒙工匠”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一式3份;
         3、个人事迹PPT格式展示材料或视频展示材料(mp4格式,不低于720×480像素,时长不超过5分钟)。
         4、“沂蒙工匠”推荐人选良好品格、高超技能、技能竞赛、突出贡献方面的证明材料。如:职务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竞赛获奖、创新成果和转化情况、所获荣誉和称号、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材料(列出资料目录并整理制作成册)。
         5.推荐人选电子版工作照和证件照各一张(jpg格式,分辨率为413×5762,不大于100KB)。
         6.所有材料要以电子版形式上报,推荐申报表和汇总表同时上报纸质版。
         联系电话:0539-8726710,传真:0539-8726716
         邮箱: lyszghscb@ly.shandong.cn。
         报送地址:临沂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市文化中心A座1208室)。


附件:

1.“沂蒙工匠”推荐申报表
2.“沂蒙工匠”推荐人选汇总表


临沂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