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淑秀带队,对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副市长郑连胜出席相关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高振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司委委员闵锐,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尚江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樊伯晗及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德玉,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淑秀
在座谈会上讲话
副市长郑连胜出席座谈会
检查组先后到沂水县和罗庄区的部分企业、街道进行实地查看,现场检查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档案资料,详细了解了《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市政府以及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和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情况介绍。
检查组认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作为,着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增效,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共备案工资集体协议(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432个,涵盖企业12400多家,覆盖职工94万余人,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91.9%。
检查组指出,要持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企业和职工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工作实效,探索推行“差异化”协商;要从严监管,强化约束,确保《条例》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