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临会办〔2015〕58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创建
“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工作品牌
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总工会,蒙山旅游区管委会工会,临矿集团工会,临沂商城总工会,市直产业(系统)、大企业工会:
近日,山东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创建“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工作品牌的意见》(鲁会〔2015〕45号),对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创“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工作品牌作出部署,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和操作步骤等。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品牌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激发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大美新临沂”做出积极贡献。
临沂市总工会
2015年7月13日
山东省总工会文件
鲁会〔2015〕45号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创建“推行协商民主
强化社会责任”工作品牌的意见
(2015年6月23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和《山东省2015年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提出的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制度化发展,打造“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工作品牌的目标任务,为推动实施《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文件精神,现就运用具体标准考核认证办法、实行项目化管理,推动工作品牌创建,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创建工作品牌的目标任务
我省自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以来,特别是从2003年开始,省总工会在全省所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中,广泛开展了职工代表大会星级创建活动和以厂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出台了《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建制率达到95%,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98%,在促进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职代会星级创建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大量增加,国企改革全面深化,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是时代发展提出的历史任务。面对新的形势,2014年2月,省委就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年9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省工商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就着力打造“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工作品牌作出部署。
创建工作品牌,是在继承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建设成功经验基础上,运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学习借鉴ISO贯标的做法,对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载体和手段进行大胆创新和积极实践。通过创建活动,把基层单位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的内容综合贯彻其中,突出重点,明确标准,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创,共同创建“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工作品牌,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包括经营者在内的各级组织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促进社会进步、企业发展、职工受益,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事业中,发挥积极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把握工作品牌的评价标准
“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评价标准(见附件1)细分为56项,共设5000分值。其中,引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中企业对职工的社会责任评价内容27项及评价方法,对部分评价内容的计分标准作了适当调整。结合工作实际,新增加了29项评价内容及相应的评价方法和计分标准。增加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的民主协商制度;三是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
基层单位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五险一金”和工会经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关系不和谐,能源消耗超标,存在节能环保违法行为,近3年来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及群体性事件,没有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以及其他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权益等情形的不予命名。
三、认真做好工作品牌的评价命名
“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品牌创建工作,实行县(市、区)、市(省产业、大企业、省直机关)、省三级联创,分别考核命名。
(一)评价办法
1.由基层单位对照评价标准自评打分,根据自评情况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向上一级工会写出报告。
2.上一级工会对基层单位自评情况组织审核,择优命名通报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3.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由第三方进行评价的方法。
(二)命名通报
创建活动每两年命名通报一次。
1.县(市、区)总工会在基层企事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品牌单位评价标准》,择优选取部分达到3500分以上的基层单位及其单位负责人进行命名通报。
2.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大企业工会和省直机关工会依据评价标准,对县(市、区)总工会推荐的达到4000分以上的基层单位及其单位负责人择优进行命名通报。
3.省总工会在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大企业和省直机关工会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筛选,从达到4500分以上的基层单位中,命名不超过100个“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先进单位”和不超过100名基层单位负责人“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优秀个人”(均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先进单位”中,选取并命名20个“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示范单位”,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状;从“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优秀个人”中,选取并命名20名“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标兵”,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已经获得“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和奖章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不再授予)。
(三)品牌管理
1.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谁命名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对所命名的先进单位、优秀个人和示范单位、标兵,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基层单位进行自查并报告上一级工会,上一级工会组织复查、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相应层次的荣誉。
2.建立备案制度。县(市、区)总工会应将所命名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报市总工会备案;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大企业、省直机关工会应将所命名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报省总工会备案。
四、确保品牌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品牌工作,是新形势下推动基层单位科学发展,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化我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各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创建工作办事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要注重搞好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合力推进,确保创建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省总工会成立创建“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工作品牌领导小组,省总工会副主席王星海同志任组长,省总工会副巡视员侯国华同志任副组长,省总工会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主管理部,戴兴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深入推进。要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工作,大力营造创建“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品牌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信息、户外电子屏幕及其他现代传媒工具,引导广大基层单位积极争做“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典型。大力培植和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注重以典型示范引领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搞好结合,讲求实效。要把创建品牌工作与强化经营管理、深化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引导企业主动调结构、提质增效相结合,与“厚道鲁商”倡树行动、加强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以开展创建“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品牌工作为契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激发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基层单位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更好地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1.“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评价标准
2.“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优秀案例样本
3.“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先进单位”奖牌样式
4.“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示范单位”奖牌样式
附件1
“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评价标准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计分标准 |
1 |
工会组织建立和有效运行 |
建立工会组织,能履行工会职责及开展活动;相关报批登记材料完备 |
100 |
有制度和程序,但仅有部分执行 |
50 |
||
有组织但无运行 |
0 |
||
没有工会组织 |
取消资格 |
||
2 |
参加工会的员工比例 |
查验企业工会选举及会员名录等资料,员工比例达到90%以上 |
50 |
否则 |
0 |
||
3 |
是否建立职代会制度 |
建立了职代会制度 |
100 |
否则 |
取消资格 |
||
4 |
职代会换届情况 |
职代会按期换届 |
100 |
职代会换届,但不及时 |
0 |
||
不换届 |
-50 |
||
5 |
成立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或者小组 |
成立了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或者小组 |
50 |
否则 |
0 |
||
6 |
职工代表产生程序 |
职工代表经所在单位选举产生,程序规范 |
100 |
否则 |
0 |
||
7 |
职工代表比例 |
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70%,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比例 |
100 |
女职工代表比例未达标准 |
50 |
||
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未达标准 |
-50 |
||
8 |
职工代表培训 |
定期对职工代表培训,培训率达100% |
100 |
有培训,但培训率未达100% |
50 |
||
未开展培训 |
0 |
||
9 |
成立协商小组 |
由企业工会确定参加协商的职工方代表,企业行政确定参加协商的行政方代表,分别组成协商小组 |
50 |
否则 |
0 |
||
10 |
职代会议题协商 |
拟提交职代会审议的议题经职工方代表与行政方代表充分协商、达成意见一致后,提前十五日向全体职工公布,由职工代表讨论,征求意见建议 |
50 |
否则 |
0 |
||
11 |
修改完善职代会议题 |
根据征集的意见建议,对议题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职工方代表与行政方代表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方能正式提交职代会审议 |
50 |
否则 |
0 |
||
12 |
职代会召开 |
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
100 |
否则 |
0 |
||
13 |
职代会召开报告 |
职代会召开15日前,向上一级工会组织报告,上一级工会组织在5日内给予答复 |
100 |
若不报告 |
0 |
||
14 |
职代会资料备案 |
职代会闭会后7日内,将会议资料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 |
50 |
否则 |
0 |
||
15 |
企业行政向职代会作报告 |
企业行政向职代会作关于经营管理、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制定规章制度、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的报告 |
100 |
否则 |
0 |
||
16 |
职代会审议通过有关草案等 |
审议通过企业改革改制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规章制度和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 |
100 |
未经审议通过 |
取消资格 |
||
17 |
职代会选举或罢免职工方协商代表 |
选举、罢免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 |
100 |
否则 |
0 |
||
18 |
职代会选举或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
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并写进《公司章程》,选举、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
100 |
否则(未实行公司制的企业该项不扣分) |
0 |
||
19 |
建立厂务公开制度 |
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并有相关制度文件 |
100 |
否则 |
取消资格 |
||
20 |
确定负责组织实施厂务公开工作的机构 |
确定了负责组织实施厂务公开工作的机构并有相关制度文件 |
50 |
否则 |
0 |
||
21 |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情况公开 |
公开订立、履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情况 |
100 |
否则 |
0 |
||
22 |
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公开 |
公开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 |
50 |
否则 |
0 |
||
23 |
规章制度公开 |
公开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
100 |
否则 |
0 |
||
24 |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公开 |
公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 |
100 |
否则 |
0 |
||
25 |
先进和劳动模范情况公开 |
公开评选先进和推荐劳动模范的条件、数量和结果 |
50 |
否则 |
0 |
||
26 |
职工培训情况公开 |
公开职工培训情况,有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
100 |
否则 |
0 |
||
27 |
有关公开事项 |
公开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及其处理结果 |
100 |
缺少上述公开事项的一项或二项 |
50 |
||
否则 |
0 |
||
28 |
公开程序 |
按照制定方案、征求意见、审查审批、实施公开、监督检查、限期整改、通报情况和归档管理的程序,规范组织实施。 |
100 |
否则 |
0 |
||
29 |
定期公开 |
阶段性与年度性、专项性与综合性公开的事项定期公开 |
100 |
否则 |
0 |
||
30 |
随时公开 |
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重大事项办理过程与结果随时公开 |
100 |
否则 |
0 |
||
31 |
向职代会公开事项的公开时限 |
向职代会公开的事项,应当将会议的议程和相关事项于召开会议七日前向职工公开;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于闭会后的三日内公开;前述公开时限不得少于十五日 |
100 |
上述公开时限每有一项不符合 |
50 |
||
均不符合 |
0 |
||
32 |
征求、了解职工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平台 |
设立了意见箱、监督电话和其他信息平台,接受职工的投诉、举报。 |
50 |
未建立平台 |
0 |
||
33 |
劳动合同内容的完备性 |
查验企业签订的样本劳动合同,完全具备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款 |
100 |
有1项及1项以上3项以下条款缺失或违规 |
0 |
||
3项及3项条款以上缺失或违规 |
-50 |
||
34 |
遵守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 |
查验企业遵守《工伤保险条例》及《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情况,是否为全体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
100 |
有1人及1人以上未依法缴纳的 |
取消资格 |
||
35 |
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
查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若依法足额缴纳且达到100% |
100 |
有1人及1人以上未依法缴纳的 |
取消资格 |
||
36 |
员工补充保险缴纳情况 |
查验企业为员工缴纳补充保险情况,建立相应制度且缴纳补充保险人数超过员工人数50%的 |
100 |
建有制度但低于50%的 |
50 |
||
没有缴纳补充保险的 |
0 |
||
37 |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
抽取企业在册员工总数2%-10%(不少于20名)的基层员工工资发放记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符合山东省现行标准且达到100% |
100 |
执行情况不符合山东省现行标准要求或未达到100% |
-50 |
||
38 |
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情况 |
抽取企业在册员工总数2%-10%(不低于20名)的基层员工工资发放记录,对比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国家及山东省工资支付规定。若全部按时足额发放 |
100 |
若没有按时足额发放 |
0 |
||
若有无故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情况 |
-50 |
||
39 |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
查验企业是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集体合同制度的生效文本,并具备协商、审议和履行的民主程序和文书资料。若既有生效文本又有效实施 |
100 |
若有制度但没有充分有效实施 |
50 |
||
没有制度和相应措施 |
0 |
||
40 |
员工工资薪酬与企业效益同向变化情况 |
查验企业是否按规定程序制定并执行工资收入总额增长的具体方案,工资收入增长率参照当地、当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线适当增长。若有 |
100 |
否则 |
0 |
||
41 |
提供工作所需的安全设备与条件 |
查验企业是否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且设施、设备、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若符合 |
100 |
若未配备或不符合标准 |
-50 |
||
42 |
安全管理制度 |
开展“查保促”活动,查验企业是否依法制订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运行;职工食堂是否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
100 |
若制度较健全但运行情况一般 |
50 |
||
否则 |
0 |
||
43 |
安全事故伤亡率 |
查验企业上一自然年度至评估日的事故记录和有关部门记录,若无伤亡事故发生 |
100 |
如果发生重伤事故,但伤亡率低于行业标准 |
0 |
||
如果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安全事故伤亡率超过行业标准 |
取消资格 |
||
44 |
工作时间合法性 |
查验企业的工时和加班制度,是否符合基准性或禁止性规定。若均符合 |
100 |
若只违反基准性规定 |
0 |
||
若违反工时和加班制度 |
-50 |
||
45 |
落实员工带薪休假情况 |
查验企业的带薪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的实施,是否符合国家及我省的规定。若均符合 |
100 |
若只部分执行或执行不到位 |
0 |
||
若未按休假制度遵照执行 |
-50 |
||
46 |
对员工人格尊严和平等发展机会的保证 |
查验企业对于员工在工作环境中的人格尊严的保证和建立平等雇佣制度,公平对待不同民族、性别、种族、国籍、年龄、宗教信仰的员工的情况,若完善 |
100 |
否则 |
0 |
||
47 |
保护员工的个人资料和隐私 |
企业是否有保护员工个人资料与隐私的制度或措施,若有有效执行的依据 |
50 |
否则 |
0 |
||
48 |
为孕妇、哺乳妇女等特殊人群提供特殊保护 |
查验企业是否遵守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若有有效执行的依据 |
100 |
若规定不完善,执行有偏差 |
0 |
||
若有使用童工现象 |
-50 |
||
49 |
是否设立员工支持和帮助体系 |
查验企业是否设立完善的员工支持和帮助体系,若有充分实施的依据 |
100 |
若有部分实施的依据 |
50 |
||
若没有实施依据 |
0 |
||
50 |
定期体检员工的比率 |
查验企业是否有员工定期体检制度及相关记录,并定期体检员工比例达到100% |
100 |
若企业对员工进行不定期的体检或体检员工比例未达到100% |
50 |
||
无体检 |
-50 |
||
51 |
职业病预防措施及已发生职业病的治疗情况 |
查验企业是否采取完善的职业病防范及治疗措施,并有适当的预算安排 |
100 |
若企业对员工采取一定的职业病防范、治疗措施 |
50 |
||
无防范和治疗措施 |
-50 |
||
52 |
心理健康关怀 |
查验企业是否开展有关心理健康的活动,若有充分的依据 |
50 |
若没有 |
0 |
||
53 |
建立员工培训管理体系 |
查验企业是否建立培训管理体系,包括员工培训的组织机构、培训制度、培训类别、课程体系、培训考核等。 |
100 |
有培训管理体系,但尚不完善 |
50 |
||
无培训管理体系 |
0 |
||
54 |
员工培训力度 |
查验企业是否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员工培训情况,包括:员工培训总投入(万元)、员工培训覆盖率(%)、人均培训时间(天)、员工多元化锻炼机会(如轮岗、交流、外派等),若各项执行良好 |
100 |
达到法定基本培训要求的 |
50 |
||
否则 |
0 |
||
55 |
文化设施与文化生活 |
查验企业是否建有文体设施及文体活动状况,符合两条的 |
100 |
若只符合一条 |
50 |
||
否则 |
0 |
||
56 |
倡导员工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情况 |
倡导员工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提升员工生活质量情况,若有 |
100 |
否则 |
0 |
附件2
“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
优秀案例样本
XXXXX(题目)
——XXX单位
一、企业概况
二、协商背景
三、协商过程
四、协商成效(结果及执行情况等)
五、案例启示
附件3
★ ★ ★
推行协商民主 强化社会责任
先进单位
××县(市、区)总工会
××年××月
★ ★ ★ ★
推行协商民主 强化社会责任
先进单位
× × 市 总 工 会
××年××月
★ ★ ★ ★ ★
推行协商民主 强化社会责任
先进单位
山 东 省 总 工 会
××年××月
附件4
★ ★ ★ ★ ★
推行协商民主 强化社会责任
示范单位
山 东 省 总 工 会
××年××月
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