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困难职工生活帮扶。
二、办理依据
(一)《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鲁会〔2016〕26号);
(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5〕65号); 山东省省级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临沂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临会发〔2016〕19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职工服务中心(市政务大厅二楼西侧职工服务窗口)。
四、办理条件
已纳入全市困职工档案管理系统,拟办理困难职工生活帮扶相关业务,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申请材料
1、困难职工登记表(已录入困难职工档案系统的不需要填写此表);
2、个人书面申请;
3、职工本人收入证明;
4、户口本索引页复印件;
5、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职工本人或家属大病、残疾、单亲相关证明。
六、基本流程
(一)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提交相关材料;
(二)临沂市职工服务中心审核;
(三)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按程序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职工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办理窗口。
(二)电话咨询:0539-8726711
十、其他事项
生活帮扶救助申请,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