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困难职工助学帮扶。
二、办理依据
(一)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鲁会办〔2016〕64号;
(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5〕65号); 山东省省级困难劳模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临会办〔2016〕40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职工服务中心(市政务大厅二楼西侧)。
四、办理条件
已纳入全市困职工档案管理系统或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及时录入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拟办理困难职工助学帮扶相关业务,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原件;
2、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申请表;
3、困难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索引页复印件;
6、父母收入证明;
7、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一)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汇总提交相关材料;
(二)临沂市职工服务中心审核;
(三)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按程序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职工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办理窗口。
(二)电话咨询:0539-8726711
十、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