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体现一个“导”字。编制下发1000本《沂水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调整乡镇专职工会副主席充实到全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中,举办全县工资集体协商结构化研讨班,提出工资调整幅度、最低工资标准等36条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明确了聚焦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分类协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岗位工资基数等12条对策,切实解决协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二是突出一个“活”字。大力宣传《条例》、《劳动法》,利用职代会、厂务公开栏等载体宣传,引导职工懂法、用法,使协商有法律保障。大力举办“春送岗位”活动,千方百计提供就业机会,使职工有尽可能多的就业选择。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柔性机制,指导员队伍定期进企业进行指导,根据市场形式、企业生产状况,沟通企业方与职工方,就协商内容有个大体的结果,让企业更容易接受协商,打破协商就是涨工资的误区,进一步激发工资集体协商主体活力,让企业愿谈、工会能谈、职工敢谈。
三是狠抓一个“全”字。对已建立工会但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工资协议到期需续签或重签的企业,就职工工资收入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进行具体协商。同时围绕县“4+4”产业体系(4大主导产业:能源化工、机械电子、矿产加工、高端食品,4大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现代旅游、房地产业)和全县能源化工、食品、机械、旅游等15家行业协会,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做大限度的实现扩面、提质、增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