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少军同志的委托,我与徐涛主席、杜德昌主任等出席大会的各位领导同志一起,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全市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各阶层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四三二一”总体发展思路,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去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770.5亿元、同比增长12%,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41.3亿元、增长22.3%,实现进出口总额68.4亿美元、增长43.5%,综合实力跨入全国地级城市50强、列第48位。今年一季度,全市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2.2%、19.1%、22.8%,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结果,凝结着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心血和汗水。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全市各条战线和广大职工的杰出代表。各位劳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忘我的劳动热情,立足本职,勇挑重担,创先争优,无私奉献,创造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展示了新时期工人阶级的时代风貌,展现了新时期沂蒙精神的强大力量,是全社会学习的楷模。
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大临沂、新临沂”的重要阶段,处在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实现跨越赶超的关键时期。2月27日上午,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我市市委书记张少军同志时讲:“临沂是革命老区,有着光荣传统,我希望你们继承光荣传统,争取更大光荣。”前不久召开的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好中求快“过四五”、富民增收“双翻番”的奋斗目标。牢记总书记嘱托,争取更大光荣,实现市党代会确定的各项战略任务,必须依靠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重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广大劳动者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先进模范为榜样,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实干意识,发扬工人阶级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传统,积极投身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伟大实践,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建功立业。借此机会,我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凝聚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始终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各级要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围绕县域经济跨越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城镇化进程等重大任务,引领广大劳动群众争当锐意创新改革的先锋,争当推动科学发展的楷模,为夺取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新胜利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在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各重点工程项目中,深入开展以“当好沂蒙主力军、同心建功‘十二五’”为主题的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推动多种形式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管理体制创新,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创新潜能和创造活力,不断创造新的业绩。要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入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和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广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下岗失业职工转岗培训和农民工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努力造就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职工队伍。要以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抓手,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发展丰富多彩、昂扬向上的企业文化、职工文化,不断满足广大劳动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广大职工群众要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的部署要求,不断充实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积极投身我市传统产业的升级、新兴产业的培育、骨干企业和千亿产业的壮大、重大项目和工程的建设等重点工作,为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多做贡献。要广泛参与各类文明创建和岗位标兵示范活动,爱岗敬业、勇争一流,争当行业、企业发展中的排头兵,在各自岗位上发挥主力军作用,以实际行动树立新时期沂蒙人民的良好形象。
第二,全力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和谐环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各级要积极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要求,从政治、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各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着力巩固发展我市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要重视和加强民生建设,突出抓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项民生大事”、“二十件民生实事”的落实,着力解决就业、社保、医疗、住房、上学等方面的难题,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倾听群众呼声、受理群众诉求,健全完善困难职工、特殊群体帮扶救助体系,推动平安企业、平安行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社会和谐。要健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和劳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大力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按照“两个普遍”的要求,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广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促进劳动关系不同主体之间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认真做好职工群众的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权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各种不和谐因素,努力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当前,要扎实开展好“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动员各级工会干部深入企业一线,积极主动地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把广大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第三,大力弘扬新时期的劳模精神,激发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工作热情。劳动模范是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劳模精神是伟大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市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始终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以满腔的劳动热情,踊跃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谱写了老区发展的辉煌篇章,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身上集中展现的优秀品质,代表着时代的要求,体现着时代的主流,是推进“大临沂、新临沂”建设的宝贵财富。新的历史时期,继承光荣传统,争取更大光荣,就要学习和发扬劳模精神,把劳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到推动临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上来,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聚集一切可以聚集的资源,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努力开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要把弘扬劳模精神和沂蒙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满腔热忱地投身建设,坚定不移地维护稳定,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要把弘扬劳模精神与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拼搏进取、干事创业,在各自岗位上不断创造新成绩。要把弘扬劳模精神与创先争优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职工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勤于学习,善于钻研,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真正成为各行各业的行家里手,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成才。要加强劳模的选树、培养和宣传,用劳模的先进事迹感召人民群众,用劳模的优秀品质引领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劳模的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氛围。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头做好本职工作,争当发展的“排头兵”,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单位要把关心劳模、爱护劳模、尊重劳模落到实处,努力为劳模办好事办实事,积极为劳模全面发展、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四,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强化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组织力量。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党委要把工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研究工会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将工会重点工作纳入党政考核目标,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单位与工会组织的协作配合,不断强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工会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的有关规定,选好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统筹考虑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和专职干部配备,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重视和关心工会干部成长,做好工会干部培训、选拔和交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群众观念牢固、工作作风严谨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各级人大、政协要从执法检查、民主参与、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为工会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更多条件。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努力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创新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党政靠得住、企业离不开、职工信得过的职工之家。
同志们,劳动创造生活,劳动开辟未来。在新起点上开创临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争取沂蒙革命老区更大光荣的伟大实践,为全市广大职工群众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空间。让我们进一步弘扬新时期沂蒙精神,以先进模范为榜样,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埋头苦干,不断创造新业绩,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赶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